关于严明2024年清明节、“壮族三月三”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 供稿:邓金卉
  • 编辑:林小东
  • 来源:党群事务部
  • 发布时间:2024-04-01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

2024年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将至,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不断巩固提升清廉学校建设成效,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学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增强党员干部和师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增强法纪意识、廉洁意识。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防止“节日病”发生。

二、严守纪律红线,做到令行禁止

“清明节”“壮族三月三”是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的重要节点,全校师生党员要严明纪律底线,坚决杜绝以下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一)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访亲友等活动;

(二)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搞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或者低俗祭祀活动;

(三)严禁借举办追思会、茶话会、联谊会等名义用公款宴请聚餐、酗酒赌博、赠送礼品;

(四)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

(五)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以及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

(六)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七)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八)严禁酒驾醉驾及其他违法行为。

三、严格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采取受理举报、明察暗访、实地走访等方式,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禁而不绝、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零容忍”、严处理,对履行主体责任、“一岗双责”不到位,致使本单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营造风清气正、共建清廉信科的校园氛围。

举报电话:0773-8100519

举报邮箱:gxkjcs@126.com


中共vic008维多利亚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