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校将对2022年立项的“项目式教学”改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立项的“项目式教学”改革项目。
具体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2022年”项目式教学”改革项目汇总表》
二、中期检查形式
1.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成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并按要求向所在学院提交中期检查表(附件2)。
2.项目所在学院收齐以上材料并填写部门意见,于9月25日前将中期检查表(签字盖章)交到知行楼806办公室,电子档发到邮箱476544226@qq.com。
3.学校将对中期检查项目进行评审,对没有达到中期建设要求的项目限期整改。
教务科技处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