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教务

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17    浏览次数:

教学单位:

现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科研﹝2024﹞8号)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要求

(一)申请建设的工程中心,应是已运行若干年、并取得实质性成效的行业、地方、校级重点技术研发平台,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和技术储备。

(二)工程中心应有广西一流学科建设项目、或国家一流本科专业作为支撑,或者拥有一批高价值专利和良好市场前景的高水平科技成果,具有坚实的工程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工作基础。

(三)申请建设的工程中心应具备技术研发、科技成果工程化的条件及经费保障。原则上工程中心所拥有的仪器设备总价值不低于800万元,研发、验证和中试物理空间不低于1000平方米,且相对集中。

二、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工程中心需经其依托的教学单位遴选推荐,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由学校申报。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后认定为广西高校工程研究中心。

(二)学校对自治区教育厅认定的工程中心安排专项经费资助建设。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并认真填写《广西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及建设任务书》(附件2)。

(二)各教学单位应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材料客观真实。其中各工程中心成员及其成果原则上不能与学校现有或拟申报的其他工程中心相重复。

(三)请申报单位于2024年9月2日前将《广西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及建设任务书》(附件2)一式11份,备查材料简装成册一式2份,报送至知行楼828室,电子版发送517389723@qq.com。

(四)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童向兰,电话13768742794。


附件:

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科研﹝2024﹞8号)

2.广西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及建设任务书


vic008维多利亚

科技处

2024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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